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指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中,银行依照买方(客户)的申请开出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货款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解决的是陌生客户与陌生交易者之间的信用风险问题。它以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
信用证是贸易领域用于结算的重要信用工具,产生于真实贸易背景,其具有使用场景灵活、资本占用更优、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等特点,在这一背景下,近年来,国内信用证发展迅猛,开立规模迅速增长。
一是,在使用场景上,信用证更具灵活性。2022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将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缩短为6个月,相比之下信用证的最长期限可以是1年。同样,在保证金收取余额、承兑余额及追索特性等方面,相对而言,信用证也具有一定优势。
二是,在资本占用上,信用证更具优势。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9号),该通知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与贸易直接相关的短期或有项目,信用转换系数为20%,其中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为50%。在资本占用上,相对而言,信用证相比票据也更具优势。
三是,在基础设施上,信用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2019年12月9日,人民银行清算中心上线了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简称“电证系统”)。2021年3月29日,在电证系统基础上,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又建设并上线了福费廷信息交换子系统(简称“福费廷子系统”)。随着人民银行对于信用证电子化和交易规范化的推动,信用证一级及二级交易基础设施将逐步完善,为信用证的推广奠定良好基础。
根据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发布的信息,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稳步推进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简称DSFP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工作,各类业务增长显著,多项业务数据创下单季度历史新高。与此同时,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贸易金融行业发展报告(2023—2024)》显示:2023年我国国内信用证结算总量较上一年有明显提升,规模超3万亿元人民币,增幅达24.9%。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家主要银行信用证余额4.09万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13.5%。
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一样具有保证付款、资金融通、保障交易安全的基本功能,但与国际信用证遵循《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统一惯例》)不同,国内信用证主要受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境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有限的跟单信用证结算,不包括备用信用证。
01. 优势分析
国内信用证在应用时,可根据贸易双方基础合同设置不同条款,实现分批交单、分批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在后端,亦可以搭配福费廷融资,满足特定交易结构。买卖双方均可付息。总体上来看,国内信用证对客户而言具有交易安全、优化报表、便于融资等诸多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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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转换机制,有效保障交易安全
只有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满足“单证相符、单单一致”时,申请人才承担付款责任。同时,受益人只要提交国内证项下相符单据,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商业信用变为银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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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报表
对买方(申请人)而言,国内证可延长付款期限,开立时属于“或有负债”,不计入资产负债表;承兑后不列入“应付票据”,列为“其他应付款”,有助于改善财务报表。对卖方(受益人)而言,国内证搭配福费廷融资,福费廷买断融资体现为“销售收入”,即刻出表,不占用自身授信额度,不纳入征信统计,同时应收账款转换为银行信用,杜绝货款拖欠和坏账,规避跌价风险,可改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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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融资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在期限、普惠认定和商业银行加载等方面的优势,国内信用证具有流动性强、便于融资的特点。
02. 交易结构
同时,国内信用证有着不可撤销特性,对受益人、议付行或付款行、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等当事人而言,虽然损失了灵活性,但易于控制,安全性更高。
具体使用流程上,国内信用证主要包括:
开证申请:买方在与卖方签订合同后,向其开户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并按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不低于开证金额的20%) ,同时提供相关的贸易合同等文件。这就像是为交易上了第一道保险,表明买方的付款诚意和能力。
银行开立:银行在审核买方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便会开立国内信用证。如今,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国内信用证大多采用电子形式,通过央行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等进行流转,不仅提高了效率,还增强了安全性。
通知交单:开证行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的开户银行(通知行),通知行核对无误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卖方。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按照合同要求发货,并准备好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如发票、运输单据、质量检验证书等,然后将这些单据提交给通知行。
审单付款:通知行收到单据后,会对其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寄送给开证行。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严格按照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如果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开证行就会向卖方支付货款;如果单据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可能会拒付,但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卖方。
融资延伸:对于卖方来说,如果在收到信用证后,需要资金进行生产或周转,可以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在交单后,还可以申请卖方押汇或议付融资。而当开证行承兑后,卖方还可以通过福费廷业务,将应收账款买断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资金流。
国内信用证作为一种新兴结算方式,应当引起国内贸易企业在应用中的关注和重视,并在恰当的交易场景中引入该类结算工具。聚升作为综合供应链服务商,构建了以“真实贸易”为核心的,以供应链资产整合为基础的综合供应链服务体系,我们愿携手各类供应链公司探索包括供应链票据、国内信用证等在内的各类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最新工具,共建“安全、合规、共赢”的贸易业务体系。